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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10-10 00:00访问量:

各学院: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全面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含青年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受理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外省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七)申报青年奖,仅限于1971年1月1日后(含)出生的作者,如有合作者亦须符合该条件。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青年奖的作者(含合作者)须提供盖有受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两套,其中一套做匿名处理。
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8日18:00前将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学院《汇总表》的纸质版报送至北校区办公楼323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song@xidian.edu.cn。过期不候。
联系人:颜学颖,宋姗
联系电话:88202306
附件材料:
13次评奖
                                                              人文社科办
                                                                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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